兩辦 22 條


駱惠寧出任香港中聯辦主任後,中央突改變對《基本法》22 條的解釋,是把中聯辦、港澳辦剔除「不得干預香港」的國內機構名單外,變相容許兩辦代表北京直接插手香港事務,駱隨便一個噴嚏,便嚴重破壞了《基本法》。

雖然中聯辦(西環)任意曲解《基本法》惹來極大迴響,但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仍全力為中共保駕護航。 特區政府過往已有多份文件指出,中聯辦是根據《基本法》22 條設立,因此中聯辦也受限於22 條。不過,特區政府於 4 月 18 日晚三度發新聞稿,先指中聯辦根據《基本法》第 22 條成立,後又兩度發稿否定此說法。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4 月 21 日回應了《基本法》22 條引起的爭議,稱香港相關官員對於《基本法》認識「未必完全好透徹」,所以出現前後矛盾,但她重申「今日情況是好清晰的」,並認為事件「說明一些憲法問題需要愈辯愈明」。

在特首林鄭月娥管治下,香港陷入空前危機。

在習近平管治下,香港「一國兩制」蕩然無存,鄧小平於 1980 年代的承諾全部泡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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